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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4期 第二批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申报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4-09-26 预览量:275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通知,24年第二批项目申报通道已开放。

01 要点提示

1.本次申报领域包括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五方面38个细项,详见领域目录。请大家务必按照这个范围组织报送和初审工作,不在这些领域的项目,将直接放入回收站。申报需在“审核辅助标识03”栏目填写“24中长期贷款第二批”,未填写该辅助标识的将因无法提取数据而漏报。

2.严把项目质量关。严格按照目录对项目进行报送审核,宁缺毋滥保证质量。请单位在本次申报中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质量,避免出现项目信息问题(例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准、与企业名称不对应,项目名称过于简单导致重复,误操作勾选负面清单为“是”,项目单位误写为政府单位等)影响银行对接和再贷款发放,增加二次核实等工作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适当形式通报项目质量情况。

3.突出服务重大战略。严格落实“两重”“两新”任务精神和要求。各地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项目要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4.深入总结政策成效。围绕本地区获得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政策的项目,深入总结本地区项目在落实“两重”“两新”方面发挥的作用,用数据和案例说明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0月18日前反馈我委财金信用处。

本次支持方向较第一批新增了现代物流。

02 申报提示

根据国家、省发改委最新要求,现将调整后的第二批再贷款项目领域目录、针对本次项目申报的最新指南发送给大家,请认真阅读,并据此开展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同时,再次明确一下关于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项目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明确,“银行向备选项目发放的贷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支持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审核通过后在获得商业银行低利率再贷款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目前,贴息标准为1.5%,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2024年3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

对关于再贷款项目填报和审核要点的说明: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本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申报领域不再新增报送,“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中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方向的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医药、汽车、船舶行业的11个子项领域项目的项目,所以新录入的“贷款投向领域细分”为“1、2、3、4、5、7、8、9、10”9个细分领域的项目若要申报技术改造再贷款,可根据项目实际更改为29个领域中的任一领域选项。

各地区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核时一定要注意“贷款投向领域”和“贷款投向细分领域”,“贷款投向领域”一定不要选择“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可根据项目实际更改为29个领域中的任一领域选项。目前项目库中存在这样填报的项目 一定要修改,否则不会通过审核!

03 操作指引

一、登录系统

项目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网http://kpp.ndrc.gov.cn ,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

二、项目填报

(一)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新增。

在“项目管理-填报区”菜单模块,点击“新增”按钮添加项目,填写“中长期贷款”项目相关业务指标,项目储备级别一定不要选省级。关键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拟申报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应在基本信息表中“是否中长期贷款”一栏选择“是”;(特别注意:“是否申请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选择“否”,这个是2022年的政策,2024年的技术改造再贷款是依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申报机制)

2.在投资情况表中“银行贷款”对应行的“总投资”列及“资金需求-2024年”列填写信息。

3.已安排的银行贷款情况,在投资情况表中“银行贷款”对应的“累计下达(安排)资金”列中填写。

4.在填报项目时要确保“基本信息”中的贷款投向、贷款用途(需填写详细)、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项目基本户开户行、建议对接银行、所属规划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需提前与所填建议对接银行做好沟通协商,提前对接信贷审核等事宜,最多可填写2家对接银行(要申请政策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为更顺利享受到再贷款低利率和财政贴息政策,尽量填报的两家建议银行中的其中一家放贷)。对项目属性选择“基建项目”的,应在“贷款用途”中明确基建投资在项目总投资中的占比。

5.在填报项目时请在“审核辅助标识03”中标注“24中长期贷款第二批”。之前已填报入库但尚未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需同步将“审核辅助标识03”修改标识为“24中长期贷款第二批”。未填写该辅助标识的将因无法提取数据而漏报!

(二)项目报送。

在“项目管理—填报区”菜单模块点击“报送”按钮,进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报送。

(三)修改已报送项目。

针对已报送的项目,若申请修改项目填报信息,可联系上级部门解锁(项目锁定等级为“无”)后,点击项目名称直接进行修改。

三、有关说明

(一)贷款用途请尽量填写详细信息,如购置***设备,更新改造***设施,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不要填写“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投入”等类似无法反映具体情况的内容。

(二)项目填报金额按照系统提示的【万元】为单位填写。

(三)请在备注栏填写贷款需求资金的预计使用时间,填报格式如:2024/10/10。

(四)请完整准确填写系统中的各项信息。项目名称以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项目立项名称为准。如项目未经发改委立项,则由企业自行取名,后续不再变更。项目单位请填写准确全称。避免出现此前反馈过的项目信息问题(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准、与企业名称不对应,项目名称过于简单导致重复,误操作勾选负面清单为“是”,项目单位误写为政府单位等)影响银行对接和再贷款发放,增加二次核实等工作量。

(五)对不属于企业法人的项目单位,在“项目单位”栏填写“项目单位(单位类型)”,单位类型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未加括号说明的将默认为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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