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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期【人才政策】关于增报“兴辽英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预览量:149

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辽委人才办《关于开展第五批“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省工信厅于今年5月开展了产业高端人才项目的推荐工作。按照最新工作安排,拟在原有征集的基础上,再增补一批遴选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格条件

1.在辽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2.企业已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和体系。

3.遴选企业为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相关领域的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企业。

(二)人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已全职在辽连续工作2年以上。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或在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职级。

2.资格条件

主要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专注产业科研一线,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市场认可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近年来在辽宁取得的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利奖二等奖(银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主要完成人;或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且所承担的项目实现产业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牵头完成国家及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工业软件开发,实现工程化应用或重大工程项目配套。

(3)主导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攻克卡脖子难题、实现国产化替代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或在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提升、中试熟化等方面解决重大关键难题,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实现规模化生产且取得重大市场业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作为被举荐、遴选对象的情形。

02 申报渠道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和《“兴辽人才计划”产业高端人才申报附件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2.申报人所在企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推荐(举荐)意见(含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在企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3.报送材料包括:

01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格式自拟,含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方面情况,最后公司落款并加盖公章;

(3)公示无异议报告:格式自拟,含公示时间,公示照片,公示结果等,最后公司落款并加盖公章;

(4)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得调离辽宁。最后承诺人签字,公司落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3份。

另:如推荐人选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破格说明材料。所在企业对推荐人员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02电子版材料

将以上材料的WPS和PDF两种电子版、附件3(XLS电子版)拷贝到一张光盘提交。

4.纸质材料及光盘于8月13日前报区工信局。

5.为保障被推荐人的个人信息相关权利,本次材料申报全程不通过网络,均采用光盘及纸质材料送达。

03 名额分配

在我省企业中符合遴选申报条件且未被举荐的,均可被推荐参加遴选。同一企业每年举荐和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

04 有关要求


01支持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申报同层次项目或逆层次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02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03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得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04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详细咨询:赵川

联系电话:1884243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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