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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三部门发文,事关储能
发布时间:2024-08-30 预览量:116
先进制造业·导读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三部门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下文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在2024— 2027 年重点开展 9 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其中涉及光/储/充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整合源储资源、优化调度机制、完善市场规则,提升典型场景下风电、光伏电站的系统友好性能。改造升级一批已配置新型储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电站,建设一批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扩大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覆盖范围并加强节假日充电服务保障,有效增加农村地区充电设施,逐步构建日益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全面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开展车、桩、站、网融合互动探索,研究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探索放电价格机制,推动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系统互动。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在用好常规调节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新型储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针对部分地区短期内新能源快速发展、系统调节需求快速提升的实际,科学开展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同步完善调用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系统层面的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建设一批虚拟电厂。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等需求,利用当地源荷储资源,建设一批虚拟电厂。建立健全虚拟电厂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虚拟电厂的市场准入、安全运行标准和交易规则,常态化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以下为《方案》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数据管理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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